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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要信托的引入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完善——老龄社会30人论坛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35)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5日 阅读数:0

5月25日下午,由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与老龄社会30人论坛主办的老龄社会30人论坛专题研讨会(35)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成功举办。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非营利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作为主讲人,以特殊需要信托的引入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完善”为题作主题分享,凤凰网风直播在线参与人数超过13万。本次专题研讨会由老龄社会30人论坛秘书长、信息社会50人论坛秘书长林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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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金锦萍从目前我国发展阶段社会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谈起,引入特殊需要信托的概念和弥补社会服务不足的方式。特殊需要信托是信托类型中的一种,在具备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目的特定、受托人信义义务约定俗成等一般特性之外,还具有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互补、受托人须具有除了财产管理之外的其他事务管理能力和义务、非营利组织作为受托人加入增加其公信力等特有属性。在施行特殊需要信托的国家和地区,颇受残疾人群体及其家属的青睐,也为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服务机制完善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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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非营利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


此外,金锦萍还对特殊需要信托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阐释,以及特殊需要信托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移植经验和对于我国的意义。


金锦萍表示,特殊需要信托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注入了新的内容,使政府、个人、家庭和社会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新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政府在这一机制中承担主要的责任,负责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支出,残疾人个人可以设立自益型特殊需要信托,残疾人的家庭或者亲友得以以他益型特殊需要信托提供政府保障机制所未能涵盖的部分。具有身心障碍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在我国当下尚需要探寻政府、家庭和社会分担机制,在政府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尚无法覆盖残疾人生活所需之时,由政府设立或者委托专门的机构作为受托人来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信托服务,不仅能够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之不足,更能激活社会资源,为残疾人获得有尊严的生活创造条件。


随后北京品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利勇,盘古智库学术委员、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北京协力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贾云竹,盘古智库学术委员、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国际公益学院教授尤红,所罗门部落使者汪云志,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康养分会秘书长任澎,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主任、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梁春晓,友成研究院执行院长汪亦兵,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项目执行主任梁宏伟,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马旗戟,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老龄社会30人论坛适老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佳,北京银发公益协会会长邓新政,中国工商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刘彤等多与会嘉宾围绕信托公司“服务力”嫁接、信托市场监管、社会服务市场公信力、特殊需要信托是否能成为社会保障的支柱等话题进行了内容丰富深入的研讨,多位场观众参与讨论。


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北京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作本次专题研讨会会议总结。他表示,首先我们应该深刻思考我国当前或未来的发展道路上,特殊需要信托是否可以成为社会保障的第四支柱。其次NGO和NPO等法定机构应该加入到社会服务市场之中,同时也呼吁政府加入进来,由政府牵头设立并不断完善其体制,由此稳定市场,使特殊需要信托机制在本土化的过程之中不断扬长避短,助力养老问题。


王俊秀在会议总结上“喊话”美团、饿了么等生活服务类互联网平台,各类社会组织服务亟待解决的信任问题,或可让这些企业开放接口引入社会组织服务,同时通过类似大众点评方式做市场评价打分,形成社区服务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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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北京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


最后,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主任、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梁春晓为金锦萍教授颁发老龄社会30人论坛主题分享感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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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感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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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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