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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耗双控和能耗计量的若干建议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4日 阅读数:0

推进碳减排碳达峰,实现经济绿色发展,是今后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任务。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讲话,指出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已经向国际社会作出了庄严承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是大势所趋。 


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发展仍是第一要务。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还需要大量使用能源。虽然大力发展新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是国家战略,但是传统能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依然需要重视。我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努力,必须以不损害经济发展为前提。现实中,化石能源的使用仍要保持在一定水平,以保证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与连贯性。这是由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实际决定的,符合基本国情。 


综上,当前的核心要求是:既要保证足够量的能源消耗,又要大量减少碳排放。为此,我国在持续、大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清洁能源占比快速提高,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已升至24.5%。过去10年,我国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从27%提高到43%,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从17%提高至32%。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不断下降,从2010年的70%降至2020年的56.7%。过去10年,煤电发电量占比从74%降至61%;2020年,煤电装机占比历史上首次低于50%,新增发电量中,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4%。 


客观来看,当前我国能源结构得到显著优化。但是,在单纯控制能耗的要求下,这种变化并没有在国家能耗核算体系中体现出来。在统计电力能耗的实践中,光伏等清洁能源产生的绿电仍然按照一度电(1千瓦时)0.12283千克标准煤的折算标准计算能耗(与火力发电相同),计入地区能耗总量指标。而事实上,清洁能源产生的绿电,在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趋近于0,远远低于火力发电产生的碳排放量,从这个角度看二者采取相同的折算系数是不公平的,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地方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从本质上说,能耗“双控”是要控制碳的排放量,而不是限制经济的发展量。新能源发电与火力发电能耗折算系数相同,显然违背了能耗“双控”的政策初衷,对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激励作用也在边际递减。解决该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是变革能耗统计体系把化石能源能耗与清洁能源能耗分开统计。近年来,呼吁改变新能源能耗统计标准的专业人士在不断增多。

 

因此,盘古智库建议:在能耗管控方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方法制度,全面统筹经济活动中石化能源与非石化能源能耗指标,既考虑发达地区又兼顾不发达地区,突出资源禀赋和区域差异,加快能耗核算统计改革,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相关操作细则。我们提出了能耗计量改革和能耗控制的三原则和六方向,具体如下:


原则一:阶段控能,最终控碳。能源消耗是经济发展的必须,控制能源消耗只是阶段性目标,最终目标是控制碳排放的同时不需要控制能源消耗总量,最终达到控碳不控能。 


原则二:小步快走,逐步实施。无论是控能、控碳,还是调整能耗核算方式,都要注意分期制定合理目标,逐步达成,防止“碳达峰” 变成“碳冲锋”,防止不计后果的降碳控能。 


原则三:因地制宜,精细实施。不同省份、地市的自然资源禀赋、人口情况、工业基础千差万别,在实施能耗控制上要充分考虑差异性,要尊重历史情况,依据现实情况,精细化制定和实施政策,防止“一刀切”的情况发生。 


具体六个建议改进方向如下: 


第一,对于绿电要制定直接抵扣比例。考虑到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即使不能完全抵扣,也要设定合理的系数,明确一个抵扣比例,以鼓励新能源大量发展。建议本地消纳绿电至少50%可以从能耗总量中扣除。


第二,加大本地消纳力度。2019年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中明确了“超额完成消纳量不计入‘十三五’能耗考核”,但是并没有提到就地消纳,基本都是上网消纳,受电网建设的制约较大。建议国家明确支持本地消纳绿电,减小对电网外送能力的压力。 


第三,鼓励本地微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发电的发展。要想加大本地消纳新能源的力度,就必须保证本地配套足够的调峰和储能能力,并覆盖足够强度的电网作为支持。建议选择合适区域适当放开本地微电网建设限制,增强本地绿电自消纳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以碳达峰为机遇,调整产业布局。高耗能企业是一个正常经济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可能完全限制其发展。在制定政策时,要重点引导高耗能产业到绿电丰富的地区去布局,促进国家经济平衡发展,提升绿电丰富地区本地消纳能力。 


第五,适当开展能耗指标交易试点。节能技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能耗量,但是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同时,有能耗指标的地方才能够新增大型项目,才能保证投资和GDP 增长。因此,可以尝试建立能耗指标交易制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促进技改实施,另一方面以市场化的方式提高能耗指标的利用效率,使能耗指标向产生更高GDP 的项目倾斜。 


第六,能耗指标和新能源消纳责任的确定要公平、透明。要给各地、各级政府,以及各类投资主体一个明确的、长期稳定的市场预期。


(盘古智库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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