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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 | 中国老龄社会:形态演变、问题特征与治理建构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3日 阅读数:0

原新

盘古智库学术委员 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正式上升为新时代的国家战略,并为延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治理视野指明方向。结合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应以推进老龄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突破口,其前提在于适应老龄社会形态演变过程,重点在于把握老龄社会治理特征和失序问题,关键在于突破传统的适老化概念及不断建构现代化的治理体系。


一、人口转变、人口老龄化与老龄社会形态


纵观人类社会演进历程,人口转变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和人口发展规律使然的客观事实,老龄社会是人口老龄化动力堆积所凝聚的社会形态,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维度质变特征。


(一)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规律性结果


1. 人口转变是根植于人类社会的事关人口发展的基本规律


遵循人口转变规律,在封闭型人口结构中,人口发展要经历“高出生率、高死亡率、极低自然增长率”的原始阶段,“高出生率、死亡率下降、自然增长率升高”的传统农业阶段,“出生率下降、较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早期工业化阶段,以及“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后期工业化和现代化阶段等四个时期。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率先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转变,物质生活条件显著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改善,低生育观念逐渐内生化,早在20世纪70年代已完成现代型人口转变。中国则快速追赶,在世纪之交跨入现代型人口转变国家队列。世界欠发达地区目前仍在经历由工业化阶段向现代化阶段转变的历程,死亡率相对较低,平均生育率已降至2.6左右;该地区中的最不发达国家队列则处于传统农业阶段或早期工业化阶段,平均生育率高达4左右。根据联合国预测数据,世界欠发达地区的生育率将在21世纪70年代初降至更替水平,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队列要在本世纪末才能实现人口转变。现代型人口转变是所有国家和地区人口发展的必然结果,虽然存在变迁时间的早晚差异和政策的追赶或延迟效应,但其客观规律性机制不可违背,出生率和死亡率双降所致的人口低自然增长不可避免,反映在人口年龄结构上的老龄化态势不可逆转。


2.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规律性结果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年龄结构的动态演进过程。在封闭型人口结构中,一方面,死亡率下降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持续目标和实践成果,特别是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使得处于人口年龄结构顶端的老年人口数量增多;另一方面,低生育率是生产和生活方式变迁的内生事实,出生人口数量不断减少,使得处于人口年龄结构底部的年轻人口数量缩减。在开放型人口结构中,迁移人口年龄结构会对迁入地和迁出地产生相应影响,但该影响具有外生性,并不能实现人口年龄结构的持续年轻化。即便考虑到政府政策行为,例如放宽生育和鼓励生育政策虽然能够适当提高生育意愿和引导积极生育行为,但并不能改变现代社会低生育内生化的事实;再如刺激人口自由流动的举措,虽能缓解迁入地人口老龄化压力,但并不能改变其根本走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迁出地的人口老龄化演进速度。总之,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过程中由低生育率、低死亡率等内生动力决定的规律性动态结果和客观事实,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必须承认和遵循人口老龄化不可逆转的基本规律。


(二)老龄社会是人口老龄化推动演变的社会形态


1. 社会形态的分类


个体通过交往构成集体乃至国家等组织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稳定的关系集合被称为社会。马克思依据经济关系,将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等经济社会形态;也有学者根据生产力,将社会划分为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等技术社会形态。从人口学视角观察社会形态演变,个体走向集体,集体走向国家等共同体的过程,恰是人口集聚和人口发展模式变迁的过程。人口是社会形态形成和动态转变的基础因子,人口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交织,从年龄结构动态变迁维度,划分出年轻社会、成年社会和老龄社会等人口社会形态。


结合人口转变阶段,世界主要在原始社会阶段和传统农业社会阶段呈现年轻社会形态,在早期工业化社会阶段进入成年社会,在后期工业化社会和现代化社会阶段迈入老龄社会。在年轻社会,少儿抚养比较高,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40%,青年是构成社会的主体人口及经济消费的倾斜方,但受到传统经验传递方式的影响,社会政治和文化由年长者主导。成年社会是年轻社会走向老龄社会的中间阶段,少儿抚养比缓降,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低于40%;老年抚养比缓升,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尚未达到10%;由于经济赋权,成年社会的政治和文化主导权由老年群体转向中年群体。在老龄社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老年抚养比攀高,老年消费群体逐渐崛起,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开始回归老年群体,也更加强调全生命周期人群的合作和共享。


2. 老龄社会形态的分类


人口老龄化规律的作用机制在于生育率和死亡率双降导致“少子化”和“长寿化”加剧,进而合力推动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人类关系集合又基于人口年龄结构老化而突变,演化出老龄社会形态。人口老龄化是推动成年社会向老龄社会转型的内生动力,其动态性决定了老龄社会的阶段性。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老龄社会又可以划分为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0%)、深度老龄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0%)、超级老龄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30%)。


2001年就人类整体而言,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0%,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预测数据,到2045年该比重将超过20%,人类整体进入深度老龄社会;到本世纪末,人类老龄化依旧持续加剧,但仍将处于深度老龄社会形态。人类的人口老龄化规律因历史条件差异,存在演变结果的区域不平衡性,发达国家人口年龄结构先行老化,20世纪70年代已经全部迈入老龄化社会阵营;发展中国家后发追赶,快速经历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演变过程,将主导世界未来人口老龄化大趋势,1951—2019年世界新增老年人口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比重由48.4%增至81.1%,呈加速度上升态势的人口老龄化所标识的老龄社会已经到来。


二、中国老龄社会治理的链条特征与失序问题


社会治理无法脱离社会发展阶段的链条串联而孤立存在,客观呈现老龄社会治理状况需要熟稔社会治理全链条的演进逻辑和链接关系。


(一)中国人口社会形态的阶段划分


依据联合国预测数据,具体考察中国1950年以来的人口发展情况,0—14岁少儿人口数量持续增长至1975年,占总人口比重先升后降,1975年降至40%以下;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长至2052年,而后下降,但占总人口比重持续升高,2000年超过10%,2025年将超过20%,2041年将超过30%,21世纪末将升至37%以上。根据人口年龄结构数据划分社会阶段的惯例,可归类认为中国在1975年之前处于年轻社会;1975—1999年为成年社会;2000年至今为老龄社会,其中,2000—2024年属于老龄化社会,2025—2040年将迈入深度老龄社会,2041年将进入超级老龄社会。由于预测方案不同,根据联合国预测数据划分的中国人口社会形态的具体阶段,与其他数据的划分结果必然存在节点差异,但整体趋势基本一致。


(二)老龄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全链条的重要环节


1. 年轻社会阶段(1949—1974年)


在人口年龄结构不断演变并开启成年社会之前,即1975年之前的年轻社会时期,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起点,为迅速改变落后面貌,国家集中全国财力和物力推进经济建设。该时期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优先发展重工业,主要依赖原始要素的高投入,注重工业增长的速度追赶,农业和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失衡,形成大量资本密集型国有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同时采用严格的户籍管控制度,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甚至迁移城市年轻人口“上山下乡”到农村参加农业劳动;但采取鼓励生育政策,充分激活并发挥人口持续增量对稳定农村农业物资生产以及确保城市基本生活品供给的积极作用。这种工农产业交换的“剪刀差”,夯实了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初始基础。


2. 成年社会阶段(1975—1999年)


在1975年成年社会到来之后,中国于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单一格局走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生的多样格局,城市成为吸纳和利用外资的高地,关涉人口自由流动的管制政策开始松动,受到就业机会和工资报酬的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同时人口控制政策也被逐渐提上议程,1973年提出“晚、稀、少”政策,此后陆续经历了“三个多了”“两个不少”“独生子女”“城镇一孩、农业一孩半、部分二孩、少数民族自治”的多元紧缩政策演变。市场经济体制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向城市,计划生育政策将多数劳动年龄人口从生育行为中解放出来,从方向、数量和时间维度延展劳动行为,将丰裕且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注入蓬勃发展的经济活动之中,保证了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劳动力,契合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产业转移背景,以及国内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科教兴国和充分就业战略举措,牢牢抓住人口机会窗口期,成功收获人力资源型人口红利,初步孵化了人力资本型人口红利,创造了高速增长的经济奇迹。


3. 老龄社会阶段(2000年至今)


从2000年中国进入老龄社会以来,生育率下降引发各界对未来劳动力不足的担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2010年达到峰值70.14%,其规模在2011年达到峰值9.41亿人,两项指标分别从2011年和2012年开始下行,2019年劳动年龄人口规模降至8.96亿人,占总人口比重降至64%。人口年龄结构的快速变化,加速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长期执行的紧缩型生育政策开始适度宽松化,2013年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但日渐宽松的生育政策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实际影响有限,一方面,生育政策效果具有较长的滞后性,当前宽松政策下的出生人口决定的是几个代际之后的老年人口,无法改变当前的老龄社会形态;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低生育观念已然内生化,鼓励生育政策收效甚微,对未来老龄社会形态的冲击较小。


4. 社会阶段的链条关系


老龄社会治理问题虽在老龄社会阶段集中显现,但其作用机理可以追溯到年轻社会和成年社会时期。以养老问题为例,随着代际更迭,年轻社会时期出生的6亿人口在2009—2034年开始步入老年期,惯性加速老年人口数量由1.60亿增至4.06亿,老龄化水平由11.8%升至27.8%,推动人口老龄化步伐加速,年轻社会时期制定的人口政策虽然在成年社会时期发生变更,但其影响仍然能延续到老龄社会时期。该出生队列人口拥有较多的兄弟姐妹(平均3—5个),父辈在老年期时能够共同分担赡养压力。在成年社会时期,受紧缩型生育政策影响,该出生队列人口所生育的子女数量减少(平均1—2个),待其步入老年期后,子辈对其扶养能力相对弱化,家庭养老能力式微,若未能及时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体系,必然加剧老龄社会问题。


(三)中国老龄社会治理的失序问题


1. 治理周期短:老龄社会形态演变快,社会架构转型慢


中国老龄社会形态演变快,但社会架构转型慢,暴露出老龄社会治理的短探索周期问题。第一,发达国家人口年龄结构的变迁期漫长,社会架构有充足的时间与年龄结构的变迁相互磨合,从年龄结构视角“散步”进入老龄社会形态后,社会架构亦能同步转型。第二,发展中国家受医疗卫生和教育健康事业的追赶效应影响,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社会到老龄社会快速跨越,复杂多元的社会架构转变滞后,仍处于成年社会或由成年社会向老龄社会过渡的中间区域,年龄结构变迁和社会架构转变不同步,引发老龄社会治理失序。第三,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人口年龄结构先行老化,并从年龄结构视角“跑步”进入老龄社会的,但社会构架滞后转变且仍处于成年社会的典型国家,认识和应对老龄社会问题的准备期短促,在发展中国家队列中较早显现出老龄社会治理的失序迹象。一方面,中国进入老龄社会的时间晚,比法国、英国和日本分别晚130年、70年和30年以上。另一方面,中国人口老龄化“多老快老”的特征明显,老龄社会内部子阶段的演进速度快,老龄化水平将在21世纪30年代左右超过美国,在21世纪中叶之前赶超英国、瑞典和法国等发达国家,中国从老龄化社会到深度老龄化社会仅用时25年,比发达国家均时少45年至50年;从深度老龄社会到超级老龄社会仅用时16年,比发达国家均时少14年。


2. 治理基点低: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未康先老、农村先老


经济层面“未富先老”。2000年中国老龄化水平超过10%,从人口年龄结构维度开启老龄社会形态,但社会架构在经济层面的“未富先老”问题明显,仍处于成年社会阶段。彼时,GDP总量(2010年不变价美元)突破2.2万亿美元,但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美元)仅略超1700美元,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0%,个体层面应对老龄社会问题的经济能力相对薄弱,在处理人口老龄化国情时,先天缺乏迅速从“应对”转向“积极应对”的经济基础。而发达国家刚进入老龄社会时,社会架构的经济层面与老龄社会基本契合,“积极应对”老龄社会问题的经济储备较为从容,例如,美国在1950年左右进入老龄社会时,GDP总量(1990年不变价美元)已经达到1.46万亿美元,人均GDP(1990年不变价美元)接近1万美元;日本在1968年前后进入老龄社会时,GDP总量(2010年不变价美元)超过1.7万亿美元,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美元)超过1.7万美元。


社会层面“未备先老”。在老龄社会阶段,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织就了全球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但由于成年社会向老龄社会快速转型,社会保障安全网尚未完全牢固化,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起步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尚未完全成熟化,存在保障力度不足、城乡养老金差距大、医保待遇有差异等问题,2016年开始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仍未全面普及,失能和半失能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生活照料和护理问题较为突出,社会架构在社会保障层面的“未备先老”问题明显,滞后于年龄结构标识的社会形态转变。而发达国家比中国早一个多世纪确立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在20世纪80年代相继建立,社会保障层面的社会架构较为稳固。


健康层面“未康先老”。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平均健康预期寿命为68.7岁,中国老年人带病生存期超过8年。中国老年人的慢性患病和失能形势也相当严峻,目前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高达75%,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人,预计本世纪中叶将接近1亿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是全生命周期健康行为、生活和生产方式综合塑造的结果,老龄社会阶段的健康问题带有年轻社会和成年社会阶段的烙印。考察老龄社会的首要阶段,即2000—2024年的老龄化社会,该阶段的老年人来自1940—1964年及之前的出生队列,即基本出生于年轻社会,大多数成长和工作于成年社会,经历过“三年困难时期”等特殊历史时期,在年轻社会和成年社会时期对健康状况的维护不足,加剧了老龄社会阶段健康层面“未康先老”的社会架构问题。


区域层面“农村先老”。2000年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0.86亿,近乎城镇老年人口的两倍;农村老龄化水平为10.9%,高出城镇1.2个百分点,老龄社会阶段区域层面的“农村先老”问题明显。造成区域层面社会架构差异的原因可以追溯到成年社会阶段,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人口流动机制和政策环境改善,受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福利资源吸引,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向城镇,加剧了农村人口空心化现象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以“农村先老”为主要特征的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格局,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必然经历的发展过程,随着区域发展日益均衡化,城乡二元结构终将趋于消解,但由于中国年龄结构转变下成年社会向老龄社会的转型期过于急促,使得区域层面“农村先老”的社会架构问题在老龄社会阶段集中显现,加重了老龄社会治理负担。


3. 治理视角窄化:极易混淆两对核心概念


第一,人口老龄化规律和老龄社会形态。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发展的动态过程,是持续且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生物学派人口学家认为人口老龄化的本质是生物学现象和规律,会引起人类衰老等身体机能变化,进而影响群体特征;社会学派人口学家从人口老龄化现象引致的复杂结果中,辨析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从而在发现人口老龄化规律的基础上开展如何利用规律的深入研究,为刻画人口老龄化规律,学界以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尺度来衡量人口老龄化水平。老龄社会是人口老龄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的社会形态,是对人口发展产生的堆积效应的阶段划分,基于不同预测数据会得到不同的分类。从年龄结构视角看,中国开启老龄社会阶段的演变的速度较快,在未充分理解人口老龄化规律的客观性和老龄社会形态划分的差异性时,开展老龄社会治理易产生两种极端情况。一是不能正视人口老龄化的客观性,将同期出现的社会问题全部归因为人口老龄化,视其为“洪水猛兽”,谈“老”色变,“屈服”于规律,催生悲观情绪;二是忽视人口老龄化的规律性,将人口年龄结构先行转变所产生的与社会架构的冲突,归咎到人口老龄化本身,盲目制定举措试图转变规律。这两种情况均混淆了人口老龄化规律和老龄社会形态。规律具有不可违背的客观性,但可以在适应的基础上加以利用,抓住其正面机遇,修正负面结果,从而积极应对社会形态下的治理失序问题。


第二,老年人问题和老龄社会问题。老年人问题涉及养老、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社会价值等诸多方面,其本质是民生问题。在人口年龄结构演变和社会架构转变同步的社会形态下,效率和公平得以妥善处置,老年人问题才可以得到积极应对。但在人口年龄结构与社会架构非同步转变的国家和地区,纾解老年人问题应首先聚焦老龄社会问题,老龄社会问题的本质是“做蛋糕”的经济问题,如何充分发挥国民价值、实现个人财富积累、促进国家经济富强,为“分蛋糕”夯实牢固的民生保障基础,还需秉持循序渐进思维,充分认知效率和公平。同时,治理视角的窄化还体现在对“问题”本身的狭隘认知上,一方面,老年人问题是指社会形态下的应对方案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这里的问题是社会治理不能优化的问题,而非老年人本身作为问题,每个生命个体在老年期都需要社会扶持,这不仅是对其青壮年期价值的反馈,更是代际传递的价值所在;另一方面,老龄社会问题是人口年龄结构和社会架构非同步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诸多领域的问题,需要梳理多个维度寻求化解之道,而非污名“人口老龄化”,某种意义上人口老龄化也暗含着人类社会对长寿追寻的积极实现。


三、推进老龄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在适老化建构


积极应对老龄社会的逻辑起点首先是适应,即建构全社会的适老化理念和行动。适老化原指使建筑和居住环境迎合老年人宜居目标的改造过程,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适老化的概念场域正在由基础设施的硬件适老化建构向观念策略的软件适老化建构延展,应不断推进老龄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一)推进基础设施适老化建构


1. 住宅设施适老化是基础


住宅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空间,住宅设施适老化建构应充分考虑到经济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刚性需求,满足老年人自尊需要,避免适老化改造的异化问题。首先,打造住宅内部设施适老化的立体空间,地面做好防绊脚和防滑处理,墙面安装安全扶手等助老设施,室内关键空间留出充分的行走通道,尤其是卧室和浴室要保证标准轮椅的便捷通行;其次,关注住宅内部关键设施适老化改造,包括水电气暖设备、电视和通信设备、预警设备、家具设备、智能服务设备等;最后,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程,延展住宅设施与外部空间的联系。


2. 社区设施适老化是支撑


受到长期生活习惯的影响,多数老年人对生活社区的依赖感较强,推进社区适老化建构,打造综合化的社区为老服务智慧平台,可以为住宅适老化提供同步配套,充分发挥社区养老对居家养老的平台支撑作用,实现社区和住宅适老化的共建、共创、共通和共享。一方面,以智慧平台为支撑,对居家老人进行实时监测和健康指导,保证及时可达,有效防患和降低意外风险;另一方面,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设立养老驿站、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满足老年人日托、助餐、助洁、助医和健康维护的日常需求,同时兼顾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的高频次上门需求。总之,通过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与家庭养老经济能力增强的配合度,有助于弥补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弱化的现代困局,从而支撑居家养老模式的快速发展,更好地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3. 社会设施适老化是外延


社会设施适老化是延展老年人居家和社区活动的重要路径。一方面,要把握好交通设施适老化的首位度。随着身体各项机能衰退,老年人的出行需求由自行车、汽车等自主操控型交通工具,转向公共汽车和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涉及道路规划、路标和交通信号灯设置、公交车和地铁构造设计等方面的社会交通设施适老化建构成为当务之急,也是调动公园、绿地、广场设施适老化建构的前提。另一方面,要运用好智能设施适老化的中介性。开发设计老年人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场景的适老化智能应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数字鸿沟问题,提升全体人民在老年期的福祉共享程度,增进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推进观念策略适老化建构


1. 观念适老化建构是前提


观念适老化建构可以有效串联理念和现实。一方面,社会认知观念是社会观念的基线。社会认知观念的适老化建构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个维度,需要关注党政干部(决策者)、青少年(未来的老年人)、老年人(现在的老年人)等三类重点人群,面向全社会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普及对老龄社会问题的基本认知,增强个体和家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储备能力,提高全民为老服务意识,动员老年人、家庭、社会和政府等多方共建老年友好型环境氛围,积极应对老龄社会和人口负增长时代的问题与挑战,合力激发人口老龄化潜藏的消费活力,抓住长寿红利机遇,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文化层面社会架构的稳步转型。另一方面,社会规划观念是认知观念的递进。既要整合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文化参与和交通出行需求,作为社会规划编制的信息前提进行充分研判,进而融入全龄人群的规划格局中;又要调动多元利益部门参与共建的积极性,成立目标协同一致、权责分工明确、反馈机制健全的规划领导小组,合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2. 战略适老化建构是保证


战略规划适老化建构是推进老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保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统领新时代战略规划适老化建构的总纲;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成果(2016)、《“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7)、《“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2017)、《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2018)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19)等战略部署和重要规划文件,是推进新时代战略规划适老化建构的基础体系。统领总纲和基础体系为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决胜和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谋划“十四五”时期相关战略规划奠定了坚固的人口基础,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路上提高人民群众老年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注入了持久的人口动力。面向未来,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走向“积极应对老龄社会问题”国家战略,是战略规划体现全局性、整体性和集成性的必由之路。


3. 政策适老化建构是体现


法律政策适老化建构是推进老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老龄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密集出台或修订,如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奠定了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法律基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3)、《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2014)、《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2015)、《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19)和《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等文件构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加强了老年人社会活动参与和身心健康发展等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推动了老年人家庭支持体系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调整优化,明确了老年友好和宜居环境的建设边界。当前,置身于老龄社会形态之中,优化社会架构,尤其是应对“未备先老”的治理失序问题,亟待论证和出台普及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进一步加大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同时,法律政策执行层面的适老化建构也要积极配套,提高老年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政治层面的社会架构转型是老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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