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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喆:共同富裕,一次分配思路的转变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阅读数:0

万喆

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学术委员

日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其中一项议题是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引发广泛关注。许多文章已经对此论题做出了分析和评论。但是,为什么会在今天提出“共同富裕”,强调“三次分配”等,也许可以放到更长时间轴上,看看我国的居民收入、财富格局、分配理念等,在这几十年来,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变化背后的原因和逻辑是怎样的。


分配理念的七十年变化


谈到居民收入和财富,必然要先谈到收入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本身,对居民收入的影响,几乎是决定性的。


新中国成立后,在1949年至1978年这个阶段,主要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分配制度非常单一,是由国家统一制定标准的“工资制”和“工分制”。在1956年以前,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土地改革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等,在城市,基本形成了单以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在农村,主要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1956年进行了全国性的工资制度改革,统一了工资形式。农村农产品购销由国家统一规定安排。因此,分配的平均主义倾向非常明显和普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且明确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为了更好地激励劳动者,邓小平同志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会议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克服平均主义。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


进入新世纪,开始更多注重效率的同时,也强调公平。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十七大提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并首次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十八大开始,这一阶段的分配制度更加重视分配的公平性。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两个同步”“两个提高”的目标:“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不同分配机制下的收入变化


分配理念和制度的变化,给居民收入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收入差距很大。根据UNIU-WIDER的全球收入分配数据,1953年中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5582。主要原因,或是那时的国民经济格局基本上还是旧中国经济格局的延续,因此,其时的分配格局和收入差距也仍延续着旧中国模式。


随着计划经济制度逐步成型,第一和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后,居民收入差距急剧下降。相关研究数据显示,在“文革”前的1965年,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降至0.3左右,而且在“文革”期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继续下降,1975年基尼系数大约为0.27。1978年我国城市基尼系数为0.16。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5以上就是收入悬殊,而低于0.2就是绝对平均。因此,这一阶段的收入差距变化,可谓是天翻地覆。


改革开放后,居民收入得到提升,最明显的是农民。1978-1984年,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收入的年均增长率高达16.4%,这是此前三十年和此后三十年都没有的高增长。而且,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数据的估计结果,1979-1984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0.24-0.26波动。也就是说,收入普遍增长,收入差距并没有增加。这真可谓是收入分配史上的“美好时光”了。


但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户的收入增幅减小,收入差距也逐渐加大,根据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的住户调查数据(CHIP)估算,1988-1995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由0.34明显上升为0.405。


对于城镇居民而言,改革开放之初,其收入增幅则并不十分明显,但随着邓小平“南巡讲话”,非公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加上当时“价格双轨制”带来的套利机会,1985-1992年城镇基尼系数提高了约9个百分点。


此后,随着居民收入提高,收入差距也在拉大。国际上公认的贫富差距警戒是0.4,而2008年,我国居民收入基尼指数已经达到0.491,此后呈缓步下降之势。


而且,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分化趋势比较明显,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收入越高的增长越快,俗话称“富者越富,穷者越穷”。


市场化是不是收入差距拉大的“罪魁祸首”?


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相关研究很多。但首先,整体而言,有“市场化原因”和“非市场化原因”之说。前者主要认为,市场化改革收入分配中引入市场化机制,必然扩大收入不平等。后者则归因于权力和社会结构等非市场化因素。


从“市场化原因”上看,一些人拿出计划经济时期的居民收入差距更小作为论据,以证明“市场化”才是导致不公平的“罪魁祸首”。


但其实未必。


通常而言,我们对计划经济中“平均主义”的批评,都是在针对“平均”损失了效率,造成了普遍的劳动生产积极性低下和产出低下,因此带来了低效率公平,或者说“共同贫穷”。1978年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为3650.20亿元,仅占全世界经济总量的1.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382元,属于低收入国家。1978年职工平均工资只有615元,低于1957年624元的水平。


但其实抽丝剥茧地看,即使去除掉效率和产出收入比率的考量,这种分配制度或也并不“公平”。


尽管城镇居民收入低,但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巨大。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33.60元。按照当年标准,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为2.5亿人,大约占全部人口的四分之一。这还没有算上城市职工享受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否则城乡间实际收入差距要大得更多。


这一结果看上去是社会结构归因的,即户籍制度带来的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其实也是权力归因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而重工业重资本禀赋轻劳动力禀赋,因此导致大量劳动力过剩及劳动价格降低,农民成为获得原始资本积累的基础,但却被置于低城镇化的现实之边缘。


而上世纪90年代后,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进城务工,工资性收入和家庭非农经营收入在收入中的占比不断增加,而这和城乡二元割裂的户籍制度也密不可分,这种“双轨”,不仅使农民收入差距加大,而且加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更不要说,即使对于城镇居民而言,计划经济时期的工资冻结制度,看似减小了收入差距,其实形成了代际的不公平。


“不公平”究竟来自哪里?

当然,市场化的种种因素也对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带来了各种影响。


通过用收入法中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来计算,一些研究发现,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存在着下降趋势,并与资本收入份额的上行趋势呈相反方向变化。这说明利润挤占了劳动者报酬。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住户部门三者的关系调整和变动看,一个突出问题是,住户部门所获得的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过小。而劳动者报酬不足会导致消费乏力、内需不足。


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样化的。


比如,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劳动密集型行业转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深化和劳动技术能力提升,都会导致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包括产业结构的转变等,这都是经济转型的大势所趋。我国的劳资关系长期处于“资强劳弱”状态。


关于“财产”,多项研究都指出,房产对财富差距拉大的贡献最大。其成因,既有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住房不平等问题,导致国有部门和私营部门家庭财富之间产生很大差距。也有近十几年来因各种原因房价飙升带来的财富分化严重。由于高收入阶层中大部分收入来自财产性收入,中等收入阶层中收入70%来自于劳动收入,低收入阶层中收入90%来自于劳动收入,而财产性收入比劳动收入分配更加不均衡,因此,从《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中看到,我国财产不平等程度由财产基尼系数来表示,从1995 年的0. 45上升到2002 年的0. 55,至2012 年为0. 73。人民日报亦就此进行报道。


此外,分部门看,一些研究发现,非金融企业部门和金融机构部门均存在利润侵蚀劳动者报酬现象,但在金融机构部门更加严重。而这和一些企业部门、尤其是金融部门的垄断现象有关。一些研究也指出,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活动和腐败都会加重分配不公。


社会保障机制的不足也是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之一。除了养老。医疗保障等,教育资源的分配在城乡间、区域间等有很大差别,教育资源不均等不仅会带来现实的收入差距,还会带来代际分化的“传承”。


又一次分配思路的转变,有历史背景,有现实背景


收入差距太大、贫富分化严重势必会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这是全球共识。


与此同时,收入差距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经合组织OECD的研究报告《我们处于分裂之中:为什么收入差距持续上升?》(Divided We Stand:Why Inequality Keeps Rising),对15个OECD国家的收入差距变化进行了分析,其结果显示,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14个国家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出现了上升,平均上升幅度为14%;从90年代中期至2005年前后15个国家中9个国家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出现了上升,只是上升幅度有所减缓。


但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状况既有一定的共性,如经济金融化带来的资本利润侵蚀劳动报酬等,也基于各自不同的历史和社会背景有各自的成因。


计划经济的三十年,我们没有“富裕”,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国实现了经济上的“飞跃”和“奇迹”,由于短时间内的高速度发展,我们的着眼点在于初次积累和初次分配的效率性上,比较忽略再次分配的合理性,相对忽视了“共同”。以至于中国从一个几乎绝对平均的经济社会走向了财富分化,收入差距增加的幅度和速度较大。


因此,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我国新时期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之一就是收入差距过大问题。而且,十九大报告对当前的收入分配状况给的基本判断是“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这一判断已经意味着,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仍将是未来党中央的重要任务之一。


这是当前“共同富裕”“三次分配”等被提起和强调的历史背景。


从我国分配制度和思路的演变,能够看出,计划经济中的“平均主义”未必公平,而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也常常没有兼顾社会公平。但总体而言,市场化的方向是正确的,只是在市场化的管理方式、监管能力、再分配理念等方面,需要适时作出调整,来保障社会公平在新时代的新内涵。


这是当前“共同富裕”“三次分配”等被提起和强调的现实背景。


未来,市场化的步伐不会停,但监管正位、反垄断、加强社会保障、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均等教育资源、提高低收入人群地位等举措,应该都会进一步实施和加强力度。


后记


在中国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


从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分配体制到市场化的竞争型分配体制,中国居民收入得到大幅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这是国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商业繁盛的基础。但随着收入总体提高中的结构性矛盾凸显,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遇到了新矛盾和新问题,如何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让市场化更好地为人民福祉服务,缓解收入分配不公,成为当下的重点。


当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到了新阶段,收入分配思路和制度改革势必也会进入新阶段。历史和现实,都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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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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